供水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
序号 | 一级事项 | 二级事项 | 公开内容 | 公开依据 | 公开时限 | 公开渠道和载体 | 公开主体 |
1 | 基本信息 | 基本信息 | 企业性质、规模、经营范围、注册资本、办公地址、营业场所、联系方式、相关服务等信息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
领导简介及分工 | 公司领导班子分工情况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 ||
机构设置 | 公开本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;公开本单位服务网点或营业网点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、服务/营业时间及服务内容等信息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 ||
2 | 公开目录及指南 | 信息公开目录 | 编制并发布本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
信息公开指南 | 编制并发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咨询指南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 ||
3 | 法规标准 | 政策标准 | 公开行业性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单位执行与城市供气服务有关的规定、标准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
规章制度 | 公开本单位工作规则、行为准则、岗位职责、服务标准等规章制度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 ||
4 | 服务信息 | 费用清单及依据 | 供水销售价格,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,有关收费依据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
办事指南 | 供水申请报装、过户、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 ||
服务范围及办事渠道 | 供水服务范围,供水缴费、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、时限、网点设置、服务标准、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 ||
工作计划 | 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、抄表计划信息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 ||
水质信息 | 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 ||
安全信息 | 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 ||
服务电话 | 咨询服务电话、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。 | 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、供气、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建城规〔2021〕4号) |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| 政府网站相关专栏、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| 供水单位 |